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

神的旨意(二)

基督徒常以類似玩「越野定向」的方法,來尋找「神在自己身上的旨意」。從一開始,我們就假設神為每一個人都設定了一張「人生地圖」;跟從神的旨意而活,就是按這張「人生地圖」而行。但絕大部份的弟兄姊妹都沒有這張地圖,退而求其次,我們就在每一次面對重要抉擇時(卽「人生地圖」上的岔口),向神求問我們應當轉左還是轉右;我們環目四顧,留心觀察神有否給我留下或明或暗的指示。有些弟兄姊妹相信自己抓著了神的旨意,因而能昂步仰首、朝所選的方向進發。但有更多弟兄姊妹是如墜五霧迷離,不知從何決定,惟怕忤逆了神的旨意。基督徒的一生,就是玩一場「越野定向:神的旨意」?

我有另一看法。首先,讓我們揚棄這「一人一地圖」的觀念。神確實為衪的整個創造,立定了旨意,但這絕不等同衪為每個人都定下了人生路線圖。神的旨意是叫人認識衪、神的旨意是要確立衪的國度、神的旨意是藉著耶穌基督確立這國度、神的旨意是人人都可進入這國度、神的旨意是活在這國度裹的人都彼此相愛……在這廣濶的旨意範圍內,人可以隨心而活。

沒有了「地圖」的觀念,我們面對抉擇時,只消問:聖經有否清楚指令。
若有,卽隨令而行。
若否,則只需細心衡量利害得失來決定,這裹沒有對與錯的問題,只有明智與不明智的分別。

2009年2月21日星期六

神的旨意(一)

弟兄姊妹,試想像當你/妳面對以下兩種情況時,你/妳會怎麼反應:

情況一:你/妳對某君有好感,正掙扎要不要展開/接受追求。
對!屬靈的你/妳當然會尋求神的旨意。看看應否發展這段感情!主耶穌的榜樣正是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,只要成就祢的意思。」﹙路22:42﹚嘛!

情況二:快到放午飯時間,而你/妳正饑腸轆轆。
你/妳會先求問神旨,才決定待吃甚麼嗎?再假設你/妳已決定光顧麥當奴餐廳,你/妳會問上帝,衪是要你/妳吃巨無霸餐、還是魚柳飽餐嗎?

事無大小都求問神旨?這樣做旣不現實可行、也不合乎常性。應怎樣界定何事要請旨、何事可以自把自為呢?

近日忙於整理新居,沒時間寫得太長,下星期再續。

2009年2月14日星期六

祈禱

基督徒都相信祈禱,但我們所信的不都相同。大部份都相信祈禱有莫大的能力,能改變事件的結果,問題只是禱告者是否掌握了竅門。我卻不是這樣想,不是我不相信祈禱能改變事件,我實在是不知道。

我相信祈禱,所以我恒常禱告,除了弟兄姊妹交託我要代求的事,我的禱告就像上導修課似的,在當中向父神討教人生問題。我問的是生活所遇見的人和事,例如某甲問我借錢,我就會問父神,我應該按甚麼原則決定借、還是不借。又例如政府鼓勵我們要自我增值,我就會問父神,這觀念合乎衪的創造嗎?

就我所曾祈求過的眾多事件,其中有應驗的、有不應驗的,但更多是沒有下文的。我接受我沒有這祈禱能力的恩賜,而假若我有這種能力,我更怕我不懂得怎樣駕馭它。

也許可以這樣說:我的禱告沒能改變世界,但它正不斷改變我的世界。

2009年2月7日星期六

「家暴條例」、「同性戀婚姻」與教會

香港「家暴條例」之所以引起香港一些教會的強烈反應,皆因她們認為這條例會給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開了個缺口。我知道教會一貫都堅持反對讓同性戀婚姻合法,也列出很多理由去支持她們的立塲,在這裏我只想討論其中一點。

「聖經明令禁止同性戀」
我相信這是絕大多數主內弟兄姊妹所持的理由。雖然我也同意聖經確是這樣說,但這是否一個合理的理由去反對讓同性戀婚姻變成合法呢?這是否意味着凡聖經所否定的行為,我們就要立法禁止?罪莫大於否認上帝,我可未曾想過要爭取立法,禁止人膜拜偶像假神。
然而聖經旣明令禁止,在教會當中就不能接受同性戀。至於立法問題,基督徒的立塲可不必受制於聖經的法令,因為那些法令是對天國子民而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