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

腓2:5-11

本文的主要觀點來自N.T. Wright所著“The Climax of the Covenant”第四章。

我的翻譯:
5在你們當中要立定這樣的志向,這志向也是在基督耶穌裏的志向:6正因為衪從始至終都賦有神性,卻不以這與神同等的神性為自己取得好處,7反倒紆尊降貴(取過奴隸的心性;藉人的形狀到來),並以人的樣子出現;8甘自卑微(到來服從至死;甚至是死於十架)。9是故,神高昇祂,且給祂高於萬名之上的名,10以至上天下地的一切,都屈膝耶穌名下,11且眾口交讚耶穌是主;榮歸父神。

和合本的翻譯:
5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:6他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7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8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9所以,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10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11無不口稱「耶穌基督為主」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

譯註:
v5 和合本的「以…心為心」跟我的「立定這樣的志向」均是意譯。
v6 我譯的「神性」比和合本的「形像」意譯。
v6 「與神同等的神性為自己取得好處」是取自上述N.T.Wright的著作。和合本「為強奪的」也有支持者。
v7 「正因為」是取自上述N.T.Wright的著作,第83頁,註110。
v7 我所譯的句子次序,比和合本貼近原文。
v9 「是故」不是指耶穌的甘願降卑受苦,而是指祂本來就是與神同等的神性。這解釋同樣是取自上述N.T.Wright的著作。

釋義:
v5 教會是一個由人組成的社群,在其中每個信徒要學效耶穌的做法,就是謙卑服事比自低微的人。
vv6-8 耶穌的做法就是從極高處降到極低處,放棄身為神的權利和能力,受限於人類的束縛,為的是人類的福祉,而不是自己的利益。
v9 耶穌之被高昇,不是為報酬他甘願降卑受苦,而是因為衪本來就具有與神同等的神性。所謂神高昇衪,意思是神宣告確認耶穌的作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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